一、南通高温补贴
高温补贴: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生产者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,对劳动者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。
二、南通高温补贴发放对象
(相关资料图)
江苏省规定,省内的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(含35摄氏度)高温天气,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(不含33摄氏度)的,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。
三、中暑可享受工伤待遇
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,经诊断为职业病的,享受工伤保险待遇。
1、劳动者一旦中暑,本人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,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
2、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,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。
3、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,医疗费用应由企业承担。
4、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,在停工留薪期内,用人单位应按原标准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。
【拓展】
南通本科生综合补贴申报对象及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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